"一切音声相":所有声音的相状,
"是人听以耳":世人都是用耳朵来聆听。
"我圜通大士":我那圆融通达的大士,
"唯以眼而听":却只用眼睛来倾听。
"非物以眼听":不仅用眼睛倾听,
"六根互为用":六根还能互相为用。
# 六根:佛教语,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种感官。
"当其互用时":当它们互相作用时,
"根境不相杂":根与境却不会混杂。
"譬如帝珠网":就像帝释天的珠网,
"交光相融摄":珠光交相辉映、互相含摄。
"即此融摄相":在这交相含摄的相状中,
"各各住自位":每个珠子又各自安住本位。
"以此三昧力":凭借这种三昧的力量,
# 三昧:佛教谓修行者将心集中在一点的状况。
"普施于一切":普遍施益于一切众生。
"俾不离声色":使众生不脱离声色之境,
"透出声色海":却能超脱声色的海洋。
"眼处若闻声":若在眼根处能听闻声音,
"耳处得解脱":耳根处也可得解脱自在。
"共证十方空":共同证得十方空寂的真理,
"同名观自在":同得“观自在”的名号。
"我作如是赞":我作这样的赞语,
"定招妄语罪":定会招来妄语的罪过。
"既招妄语罪":既然招来妄语之罪,
"画者亦是妄":作画的人也是虚妄的。
"画者既是妄":作画者既然虚妄,
"此相非真实":这画像也非真实之相。
"于非真实处":在这非真实的境界中,
"此相常现前":此相却常常显现于前。
"应作如是观":应当作这样的观照,
"是真法供养":才是真正的法供养。
1. 分段赏析
“一切音声相,是人听以耳”两句是对常人感知方式的陈述。指出世间一切音声之相,普通人皆通过耳朵来听闻,这是基于常规感官认知的普遍现象,为后文凸显观音大士的特殊境界作铺垫。“我圜通大士,唯以眼而听”两句转而描述观音大士的超越性。“圜通”即圆通,点明观音大士的境界圆融无碍,不同于常人以耳听声,她“以眼而听”,打破感官功能的固定界限,展现其感知方式的超凡脱俗,凸显佛法的玄妙超越。“非特以眼听,六根互为用”两句进一步拓展观音境界。强调观音大士不仅能用眼听声,更能使“六根”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相互为用,突破六根各司其职的常规,体现佛法中诸根功能互通、圆融无碍的哲学思想,深化了对观音圆通法门的阐释。“当其互用时,根境不相杂”两句承接前句,阐述六根互用的内在秩序。即便六根相互作用,“根”(感官功能)与“境”(所对境界)却互不混杂,既体现诸法圆融之态,又暗含各安其位、不紊乱的辩证关系,揭示佛法中“即圆融即行布”的深刻义理。“譬如帝珠网,交光相融摄”两句以比喻形象阐释佛理。借用“帝珠网”(佛教中象征诸法圆融的因陀罗网)的意象,形容六根互用如珠网中珠珠交光、互相融摄,每颗宝珠既映现他珠光芒,又含摄全体,生动展现佛法中事事无碍、圆融无尽的境界,使抽象义理具象化。“即此融摄相,各各住自位”两句紧承喻体,点明圆融与自位的统一。在交光融摄的现象中,各珠(喻六根等诸法)依然“各住自位”,既保持自身特性,又不妨碍整体圆融,体现佛教“不一不异”的辩证思维,避免对“圆融”产生混沌无别的误解。“以此三昧力,普施于一切”两句总述观音法门的作用。凭借上述“六根互用、圆融无碍”的三昧(正定)之力,观音大士得以普遍施益于一切众生,将佛法的加持力扩展至世间万物,彰显其慈悲广度与法门的普适性。“俾不离声色,透出声色海”两句阐明修行的实践路径。意为众生无需脱离声色之境,便可于其中超脱“声色海”(世俗的感官世界),强调佛法不离世间觉的特质,指出在现实境遇中即可通过观照获得解脱,而非避世求解,体现大乘佛教的入世精神。“眼处若闻声,耳处得解脱”两句以具体感官为例,说明六根互用的解脱效用。若能在“眼处”(视觉功能)证得闻声之理,“耳处”(听觉功能)亦可获得解脱,表明任何一根的圆通皆可带动整体解脱,六根平等,无有高下,深化了“一根返源,六根解脱”的修行原理。“共證十方空,同名观自在”两句收束前文,指向修行目标。众生若能依此法门修证,皆可共同证得“十方空”(诸法性空的究竟真理),同得“观自在”(观音菩萨的名号,意为观照自在、得大自在)的境界,既点明观音法门的普度性,又揭示众生本具的佛性平等。“我作如是赞,定招妄语罪”两句笔锋一转,由赞佛转入自谦与思辨。诗人自陈作此赞语,恐招“妄语罪”,因语言文字在佛法中常被视为“戏论”,难以真正契合超越性的真理,体现对语言局限性的清醒认知,亦暗含对“言筌”的警惕。“既招妄语罪,画者亦是妄”两句由诗及画,延伸对“妄”的思考。既然赞语属“妄”,则绘制观音像的“画者”亦在“妄”中,因画作作为有形相的载体,同样是对真如法相的有限描摹,无法等同于实相,进一步消解对具象形式的执着。“画者既是妄,此相非真实”两句层层递进,直指本质。画作既为“妄”,则画中观音之“相”亦非“真实”,因佛教认为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,色相不过是因缘和合的假相,不可执为实有,体现般若空观对“相”的本质性解构。“于非真实处,此相常现前”两句辩证看待“妄相”与“真如”的关系。尽管“此相”(画作形象)本质非真,但在世俗谛中,它却能常常显现于众生眼前,成为引导修行的方便法门,如以指月,手指虽非月,却可指引见月之路,体现佛法“即假即真”的圆融观。“应作如是观,是真法供养”两句收束全诗,点明修行要旨。诗人倡导对画作及赞语等“非真实处”的“相”,应作“如是观”(即如佛所说的观照方式),不执着于表象,而悟其背后的法性真理,如此才是对佛法的真正供养,呼应前文“离声色而透声色海”的哲理,完成从“相”到“性”的超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