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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代:先秦作者:诗经浏览量: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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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
江水决堤啊又流回,心爱的人儿别处飞,从此再不和我相随!没有我相伴相陪,终有一天你会懊悔。江水静流啊积沙岛,心爱的人儿别处飞,从此再不和我相交!不再相聚便离去,将来一定忧伤不已。江水改道啊又成河,心爱的人儿别处飞,从此再不来看望我!不见一面就离去,将来再号哭有何益。

逐句剖析

"江有汜":江水决堤啊又流回,

# 汜: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。,江:长江。

"之子归":心爱的人儿别处飞,

# 归:荣归故里。妇人谓嫁曰归。

"不我以":从此再不和我相随!

# 不我以:不带我。以,带着。

"不我以":没有我相伴相陪,

"其后也悔":终有一天你会懊悔。

# 后:以后。

"江有渚":江水静流啊积沙岛,

# 渚:水中小洲。王先谦《诗三家义集疏》“水中小洲曰渚,洲旁小水亦称渚。”

"之子归":心爱的人儿别处飞,

"不我与":从此再不和我相交!

# 不我与:不与我相聚。

"不我与":不再相聚便离去,

"其后也处":将来一定忧伤不已。

# 处:忧愁。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“‘处’,假借为‘癙’,实为‘鼠’”《诗经·小雅·雨无正》“鼠思泣血”,鼠思,忧思也。

"江有沱":江水改道啊又成河,

# 沱:长江的支流名称。或以为与“汜”同。

"之子归":心爱的人儿别处飞,

"不我过":从此再不来看望我!

# 过:过访,过问,引申为告知,顾及。一说度。

"不我过":不见一面就离去,

"其啸也歌":将来再号哭有何益。

# 其啸也歌:啸是唱歌没有谱和调的意思。有“狂歌当哭”的含义。一口出,以抒愤懑之气,一说号哭。闻一多《诗经通义》“啸歌者,即号哭。谓哭而有言,其言又有节调也。”啸,蹙口出声,以舒愤懑之气,言其悔时也。歌,则得其所处而乐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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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
《江有汜》是《诗经》中的一首四言诗,属于弃妇题材。诗里的主人公内心充满复杂而多重的情感,或许反映了北方南来的一些男子在婚姻中薄情寡义。全诗分三章,每章五句,形式整齐、结构严谨,用字精准、笔法自然,语言浅近,实现了精工与自然、深入与浅出的完美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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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

《召南·江有汜》是一首弃妇的哀怨诗。从诗中“江”“沱”等意象来看,其产地在召的南部、古粱州境内长江上游的沱江一带,女主人公可能是一位商人妇。古时实行一夫多妻制,这位商人在经商地娶了她,却在返乡时将她遗弃,她满怀哀怨,以此诗自我安慰,诗中“之子”是妻妾对丈夫的称呼,与《卫风·有狐》中“之子无裳”的“之子”意思相同。 历来对这首诗的解释存在分歧。《毛诗》小序认为是媵妾因受正妻排斥、不能陪嫁而作,“之子”指正妻;方玉润在《诗经原始》中虽认为是弃妇诗,“之子”指薄情丈夫,但认为“啸歌”是弃妇的自我排遣。这些解释都与原诗实际不符。 诗前小序记载:“《江有汜》,美媵也,勤而无怨,嫡能悔过也。文王之时,江沱之间有嫡不以媵备数,媵遇劳而无怨,嫡亦自悔也。”《郑笺》提到:“妇人谓嫁曰归……嫡与己异心,使己独留不行”;唐孔颖达也说:“嫡妻往归之时不共我以俱行”(均见《毛诗正义》)。朱熹《诗集传》称:“是时汜水之旁,媵有待年于此,而嫡不与之偕行,其后嫡被后妃夫人之化,乃能自悔而迎之”。清陈奂在《诗毛氏传疏》中进一步具体化为“美媵”,“媵有贤行,能绝嫡之嫉妒之原故美之。诗录《江有汜》,其犹《春秋》美纪叔姬与嫡”。 综合各家注解可知,这首诗的女主人公是一位没有跟随“嫡妻”“同归”的“媵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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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1. 主题及内容介绍

这是一首四言诗,也是一首弃妇诗。全诗以长江支流起兴,借弃妇之口控诉丈夫的薄情抛弃,并通过预言对方终将悔恨痛哭,抒发了爱恨交织的哀怨与对重聚的隐晦期盼。

2. 写作手法

起兴:诗中每章开头“江有汜”“江有渚”“江有沱”均为起兴,即先描绘江河分汊、有小洲、有支流的自然景象,再引出“之子归,不我以”“不我与”“不我过”。江河的“汜”“渚”“沱”本是实景,却暗合女主人公被抛弃后的心境:江河虽有分支,终究同源,而“之子”(丈夫)却决绝离去,不复顾念。赋:每章后四句“之子归,不我以!不我以,其后也悔”“不我与,其后也处”“不我过,其啸也歌”,均是“赋”的运用,没有曲折隐晦的比喻,而是以朴素直白的语言直击矛盾,将弃妇的委屈、怨怼、不甘与自我安慰的心理,清晰地铺展出来,让情感的复杂得以直接呈现。

3. 分段赏析

《召南·江有汜》全诗共分三章,每章的开篇都以写景起笔,分别提到了“汜”“渚”“沱”。这些在译文中被理解为河流支流的名称,对诗中的弃妇而言,却是她日常所见、亲身经历,她就生活在这一带水域,当年丈夫顺着水路来到这里,最终却又从这些支流中的某一条,乘着小船悄然离去。从表现手法来看,各章开头对“江有汜”“江有渚”“江有沱”的描述,采用的是“赋”的手法,即直陈其事;而由江水存在支流这一景象,自然引出“之子归”(丈夫离去)的事实,又在直白的铺陈中暗含了比兴的意味,以江河分支的景象烘托出被抛弃的情境。诗中的丈夫是个十足的薄情郎。在三章诗里,弃妇分别用“不我以”“不我与”“不我过”来控诉他的无情:“不我以”是说丈夫回去时不肯带她同行;“不我与”是指丈夫离开前不愿与她相处;“不我过”则是丈夫刻意回避,连面都不肯见。这些表述直白清晰,无需额外修饰,就将丈夫在感情上的吝啬、行为上的恩断义绝展现得淋漓尽致,其薄情之态如在眼前。这位弃妇却有着强烈的自信,她坚信自己在丈夫的感情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,因此预言丈夫如今的背弃行为,日后必将在感情上受到自我惩罚——这正是各章结尾“其后也悔”“其后也处”“其啸也歌”所表达的内容。值得注意的是,丈夫背弃行为的不同程度,与他日后将承受的痛苦之间存在对应关系:“不我以”会引来“悔”,“不我与”会带来“处”(忧愁),“不我过”会导致“啸歌”(痛苦呼喊)。他越是绝情,将要承受的后果似乎就越严重。当然,这很可能只是弃妇一厢情愿的想象,现实中那个男子或许早已将她抛之脑后,不会有丝毫触动。对于理解这首诗而言,重要的并非弃妇的预言能否成真,而是这一预言背后她复杂的思想感情:她设想丈夫日后会后悔,其中隐含着对夫妇关系重归于好的企盼;她预言丈夫会陷入痛苦,又泄露出因爱生恨的报复心态。这既是她的软弱(始终放不下这段感情),也是她的坚强(不甘心被如此对待)。这种矛盾的心情。全诗每章都遵循“前三句叙事、后两句抒情”的结构。其中第三、四句“之子归”在各章重复出现,因为男子的薄情和女子的痛苦都源于这一“离去”的行为,反复咏叹强化了主题。而重复句中的关键字“以”“与”“过”,意思相近却层层递进,从“带走”到“相处”再到“探望”,一步步深入地展现出丈夫的绝情,以及妻子随之加深的痛苦。整首诗形式整齐、结构严谨,用字精准考究,笔法却自然流畅,语言浅近易懂。全诗以“江有汜”起兴,反复诉说着相似的意思:既然不肯让我陪嫁同行,你日后定会后悔,定会陷入痛苦,定会独自悲泣。诗中的“有”字是语助虚词,“汜”“渚”“沱”都是具体的水名,“以”“与”“过”则都是表示“陪同(随嫁)”意思的动词。

4. 作品点评

全诗形式齐整,结构严密,用词精确妥帖,笔法却显得十分自然,语言也极为浅显易懂,实现了精巧工致与自然流畅、深刻内涵与浅显表达的完美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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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评价

# 以前二章作或然之想,以末一章寓无聊之心。

清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

# 每章以跌笔作收笔,句法神品。

清陈继揆《读风臆评》

# 啸歌二字拆用得妙。

清牛运震《诗志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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