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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代:先秦作者:孟子(一说为其弟子所记录)浏览量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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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uàn
yǒu
suǒ
shǐ
使
rén
zhī
suǒ
shè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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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án
shē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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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òng
sh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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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é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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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án
zhě
né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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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ē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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ě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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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
鱼,是我所想要的;熊掌,也是我所想要的。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,也是我所想要的。道义,也是我所想要的。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却不肯采用,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,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一碗饭,一碗汤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得到它就会饿死。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,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脚踢给别人吃,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。这样,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,妻妾的侍奉,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如今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;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现在(有人)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;从前有人为了道义,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,如今(有人)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。这种(行为)难道不可以停止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。

逐句剖析

"鱼":鱼,

"我所欲也":是我所想要的;

# 欲:想要。

"熊掌":熊掌,

"亦我所欲也":也是我所想要的。

# 亦:也。

"二者不可得兼":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

# 兼:两种东西都得到。

"舍鱼而取熊掌者也":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

# 取:选取。,舍:舍弃。

"生":生命,

"亦我所欲也":也是我所想要的。

"义":道义,

"亦我所欲也":也是我所想要的。

"二者不可得兼":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

"舍生而取义者也":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

"生亦我所欲":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

"所欲有甚于生者":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

# 于:比。,甚:超过。

"故不为苟得也":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

# 苟得:苟且取得,这里是“苟且偷生”的意思。,故:所以,因此。

"死亦我所恶":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

# 恶:厌恶。

"所恶有甚于死者":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,

"故患有所不辟也":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

# 辟:通“避”,躲避。,患:祸患,灾难。

"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":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

# 莫:没有。,之:用于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,无实意,不译。,如使:假如,假使。

"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":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却不肯采用,

# 得生:保全生命。,凡:凡是,一切。

"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":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

"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":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

# 为:做。

"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":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

# 是:此,这样。

"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":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

"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":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

# 是故:这是因为。

"所恶有甚于死者":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,

"非独贤者有是心也":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

# 是:这种。,贤者:有才德,有贤能的人。,非独:不只,不仅非:不独:仅。

"人皆有之":人人都有,

"贤者能勿丧耳":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

# 丧:丢掉、丧失。,勿:不。

"一箪食":一碗饭,

# 箪: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。

"一豆羹":一碗汤,

# 豆: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。

"得之则生":吃了就能活下去,

"弗得则死":不得到它就会饿死。

# 弗:不。

"呼尔而与之":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,

# 与:给。,呼尔:呼喝(轻蔑地,对人不尊重)。

"行道之人弗受":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

# 行道之人:(饥饿的)过路的行人。

"蹴尔而与之":用脚踢给别人吃,

# 蹴:用脚踩踏。

"乞人不屑也":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

# 不屑: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

"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":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。

# 辩:通“辨”,辨别。,万钟:这里指高位厚禄。钟,古代的一种量器,六斛四斗为一钟。

"万钟于我何加焉":这样,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

# 何加:有什么益处。何介词结构,后置。加:有益。,万钟:这里指高位厚禄。钟,古代的一种量器,六斛四斗为一钟。

"为宫室之美":是为了住宅的华丽,

# 美:华丽。,宫室:住宅。

"妻妾之奉":妻妾的侍奉,

# 奉:侍奉。

"所识穷乏者得我与":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

# 与:通“欤”,语气词,吗。,得:通“德”,感激。

"乡为身死而不受":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

# 受:接受。,乡:同“向”,先前、从前。

"今为宫室之美为之":如今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;

"乡为身死而不受":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

"今为妻妾之奉为之":现在(有人)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;

"乡为身死而不受":从前有人为了道义,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,

# 乡:通“向”,先前,从前。

"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":如今(有人)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。

"是亦不可以已乎":这种(行为)难道不可以停止吗?

# 已:停止,放弃。

"此之谓失其本心":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。

# 本心:本性,本来的思想,即指“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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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
《鱼我所欲也》选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本文以“鱼”和“熊掌”为喻,说明在人生的道路上,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,我们应以“义”为重,为了维护它,要不惜做到“舍生而取义”。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,自然地引出了“舍生取义”的主张,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。然后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,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,更容易被人接受,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。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,对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批判,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。从文学的角度来看,散文气势充沛,感情强烈,生动活泼,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,表现了孟子雄辩、善辩的才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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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

《孟子》,是儒家的经典著作,战国中期孟子及其弟子万章、公孙丑等著。最早见于赵岐《孟子题辞》:“此书,孟子之所作也,故总谓之《孟子》”。《孟子》被南宋朱熹列为“四书”(另外三本为《大学》《中庸》《论语》)书中记载有孟子及其弟子的政治、教育、哲学、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。古代考试主要考“四书”与“五经”。本文选自《孟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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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1. 主题及内容介绍

《鱼我所欲也》选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是一篇极具思辨色彩的议论文,聚焦伦理哲学题材,探讨“义”与“生”的价值抉择。文章以“鱼与熊掌不可得兼”为喻,自然引出“义重于生,当二者不可两全时应舍生取义”的核心论点,并从正反两面展开论述:正面强调“义”是高于生命的道德准则,反面批判无“义”之人的苟且行为,同时以“箪食豆羹”的事例和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现象作对比,论证人人皆有“本心”,贤者能坚守道义。在文学表现上,文章善用比喻,以排比增强气势,通过大量对比凸显观点,充分展现出孟子大义凛然的人格魅力与雄辩善思的论辩才华,其“舍生取义”的价值观对后世道德伦理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
2. 写作手法

比喻:开篇以“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”设喻,将抽象的“生”与“义”分别比作“鱼”和“熊掌”,生动形象地引出“舍生取义”的中心论点,使深奥的道理变得通俗易懂。对比:多处运用正反对比强化观点。如“生亦我所欲……故患有所不辟也”从正面阐述义重于生,应舍生取义;“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……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”从反面假设,如果人们只看重生命,就会不择手段,通过正反对照,突出义比生命更珍贵。此外,还将“乡为身死而不受”与“今为宫室之美为之”等进行对比,批判见利忘义的行为。排比:文中大量使用排比句式,如“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”,增强了文章的气势,使论述更具节奏感和感染力,突出了不同人在面对“义“与“利”时的不同选择。

3. 分段赏析

第一段:以喻引论,点明主旨“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”开篇以日常生活中“鱼”与“熊掌”的选择设喻,将抽象的“生”与“义”转化为具体可感的事物。鱼虽为美食,但相较于稀有珍贵的熊掌,人们往往会选择后者。通过类比,自然地引出“舍生取义”的核心论点,使深奥的哲学命题变得通俗易懂,易于读者接受。这种比喻论证的手法,既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,又巧妙地为下文论述做铺垫。第二段:正反论证,阐释观点“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”此句从正面阐述,直接表明生命虽为人们所珍视,但存在比生命更重要的“义”,因此人们不应为了求生而不择手段;死亡虽令人厌恶,但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“不义”,所以面对祸患,若坚守“义”需要赴死,也不应逃避。通过这种正面论述,明确了“义”在价值排序中高于“生”的地位。“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”紧接着从反面假设,如果人们将生命视为最珍贵的事物,那么为了生存,任何手段都会被采用;若将死亡看作最可怕的事,那么为了避祸,任何行为都可能出现。而这样的结果必然是道德沦丧、行为卑劣。正反对比论证,使“义比生更珍贵,当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舍生取义”的观点更加鲜明有力,引发读者对生命与道义关系的深入思考。第三段:事实论证,深化论点“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”这一段从客观事实出发,指出现实中存在这样的现象:有些人即便知道某些不正当手段能保全生命、躲避祸患,却依然选择不做。这就说明,在人们心中,确实存在比生命更值得珍视的“义”,以及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“不义”。同时强调,这种重义之心并非贤者独有,而是人人皆具,只是贤者能够始终保持,不丧失本心。通过列举事实,进一步论证了“舍生取义”并非空谈,而是具有现实基础,使论点更具说服力。第四段:事例佐证,批判现实“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”以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这一关乎生死的具体事例,展现即使是最普通的路人、贫困的乞丐,在面对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时,也会为了尊严和道义选择拒绝。这充分说明,在基本生存需求与“义”的抉择中,人们普遍会坚守“义”,进一步论证了“义”的重要性。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”笔锋一转,批判现实中那些面对优厚俸禄,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欣然接受的人。这些人在穷困时能坚守道义,富贵后却因贪图物质享受而丧失本心。通过“乡”与“今”的对比,深刻揭露了见利忘义的行为,强调人们应始终保持“舍生取义”的初心,使文章的论述更具现实针对性和警示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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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评价

# 此章言羞恶之心,人所固有,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,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,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。

宋朱熹《四书章句集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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