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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代:宋作者:洪皓浏览量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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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
州吁的恶行牵连到石厚,但石碏对君主忠心耿耿、毫无二心,秉持大义且没有私心,于是诛灭了自己的亲人。后代那些奸诈邪恶的人残害自己的骨肉至亲,多次援引这句话来陷害忠良之臣。

逐句剖析

"恶吁及厚笃忠纯":州吁的恶行牵连到石厚,但石碏对君主忠心耿耿、毫无二心,

# 笃忠纯:指石碏对卫国君主忠心耿耿。,厚:即石碏的儿子石厚。,吁:即州吁,卫公子。

"大义无私遂灭亲":秉持大义且没有私心,于是诛灭了自己的亲人。

"后代奸邪残骨肉":后代那些奸诈邪恶的人残害自己的骨肉至亲,

"屡援斯语陷良臣":多次援引这句话来陷害忠良之臣。

# 屡援斯语:常常引这句话为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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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
《石碏大义灭亲》是宋代洪皓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,诗中围绕“大义灭亲”这一历史典故展开。前两句写春秋时期卫国大夫石碏虽儿子石厚犯下恶行,仍因自身忠诚无私,果断诛子以正国法,赞扬其大义品格;后两句笔锋一转,批判后世奸邪之人借“大义灭亲”之名,行残害骨肉、构陷忠良之实,揭露其虚伪本质。全诗通过古今对比,语言直白有力,情感上既有对石碏的敬佩,又暗含对奸邪乱象的愤慨,借古喻今,警示后人莫要歪曲正义之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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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南宋文学家

洪皓(1088~1155),南宋文学家。字光弼,饶州鄱阳(今江西)人。政和进士,建炎三年,奉命出使金朝,被扣十余年。其拒绝金人所授官职,屡次秘密派人密奏金朝虚实。绍兴十二年,被释归宋,授徽猷阁直学士。洪皓见秦桧即言不可苟安钱塘,为桧所忌。贬居英州九年,后徙袁州,至南雄州病死。谥忠宣,赠太子太师。洪皓好古博雅,善琴棋,书无所不读,尤熟于杜诗。其奏札《又跋金国文具录札子》叙事详备,而其他奏札亦正气凛然,坦诚明快。洪皓的诗词多留居金国所作,多表现忠贞之志、乡关之思、念母之情。作品有《都驿亭诗》《食羊次韵》《木兰花慢·中秋》等。著有《鄱阳集》《松漠纪闻》《金国文具录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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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1. 主题及内容介绍

这是一首七言绝句诗,也是一首咏史诗。诗中描绘春秋时卫国石碏“大义灭亲”,以“笃忠纯”“大义无私”赞颂其为除国害而不徇私情的忠义之举;同时刻画“后代奸邪”借“大义灭亲”之名行“残骨肉”“陷良臣”之实的丑恶行径。全诗通过鲜明对比,体现忠义与奸邪的本质差异,表达了对石碏忠义精神的褒扬,以及对秦桧等奸佞歪曲正义、残害忠良的辛辣批判,彰显出针砭时弊的现实意义。

2. 写作手法

对比:“恶吁及厚笃忠纯,大义无私遂灭亲”与“后代奸邪残骨肉,屡援斯语陷良臣”前两句诗对石碏进行了褒扬赞颂,从“笃忠纯”“大义无私”等词语可以看出作者对石碏的肯定和赞美之情。后两句诗则对“后代奸邪”进行了揭露批判。“残骨肉”“陷良臣”等描述,直接指出了“后代奸邪”的罪恶行径,表达了作者对他们的厌恶和谴责。通过这种情感上的对比,更加鲜明地体现了作者的是非观和价值观。

3. 分段赏析

“恶吁及厚笃忠纯,大义无私遂灭亲”诗的前两句聚焦石碏大义灭亲的壮举。聚焦石碏大义灭亲的壮举。“恶吁及厚笃忠纯”以凝练笔触概括事件本末,“大义无私遂灭亲”则直抒胸臆,盛赞其举动。“笃忠纯”与“大义无私”七字,既凝聚着卫国人对石碏的敬仰,亦饱含作者的推崇,成为区分石碏忠义之举与“后代奸邪”卑劣行径的核心标尺,足见作者对其行为的高度肯定。“后代奸邪残骨肉,屡援斯语陷良臣”后两句笔锋陡转,直指“后代奸邪”。他们虽“屡援斯语”,借“大义灭亲”之名粉饰行径,实则行“残骨肉”“陷良臣”之实。“残骨肉”“陷良臣”六字如利刃出鞘,精准揭露其所谓“大义”背后的血腥本质,在忠义与奸邪之间划下清晰界限。

4. 作品点评

此诗巧妙运用对比手法,构建起强烈的艺术张力。前两句以“笃忠纯”“大义无私”为石碏的忠义之举定调,字里行间满溢褒扬之情,勾勒出其为护国安民不惜大义灭亲的高大形象;后两句则将笔触转向“后代奸邪”,以“残骨肉”“陷忠良”揭露其假借大义之名行祸国殃民之实的丑恶嘴脸,批判之意锋芒毕露。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在诗中激烈碰撞,忠奸善恶的界限清晰可辨,诗人爱憎分明的态度也在对比中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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