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令既具":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,
# 令既具: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。令:指商鞅为秦孝公变更法度制定的命令。具:准备就绪。
"未布":还没公布,
# 布:公布,颁布。
"恐民之不信":(商鞅)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,
"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":于是(命人)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,
# 国都市南门:指城后边市场南门。
"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":招募(能)搬到北门的人,给予十金。
# 十金:二十两为一金,也即一镒。十金即为200两。
"民怪之":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,
# 怪:感到奇怪。
"莫敢徙":没有人敢去搬木头。
"复曰":(商鞅)又说:“
"能徙者予五十金":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。”
"有一人徙之":有一个人搬了木头,
"辄予五十金":就给了他五十金,
# 辄:就。
"以明不欺":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(百姓)。
"卒下令":最终颁布了法令。
"于时太子犯法":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,
"卫鞅曰":商鞅说:“
"法之不行":新法不能顺利施行,
"自上犯之":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。”
"将法太子":将要依法惩处太子。
"太子":太子,
"君嗣也":是国君的继承人,
"不可施刑":不能施以刑罚,
"刑其傅公子虔":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,
# 傅:师傅,指辅佐责任的官或负责教导的人。这里是指师傅,古代保育、辅导贵族子女的老年男子。
"黥其师公孙贾":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,以示惩戒。
# 黥:墨刑,在面额上刺字,以墨涅之。
"明日":第二天,
"秦人皆趋令":秦国人听说此事,都遵从了法令。
"行之十年":新法施行十年,
"秦民大说":秦国人都非常高兴,
"道不拾遗":路上没有人将别人丢的东西据为己有,
"山无盗贼":山林里也没了盗贼,
"家给人足":家家富裕充足,
"民勇于公战":百姓勇于为国作战,
"怯于私斗":不敢再行私斗,
"乡邑大治":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。
西汉史学家、文学家、思想家,《史记》的作者
司马迁(前145?~?),西汉史学家、文学家、思想家。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。出身史官世家,司马谈之子。早年遍游南北,考察风俗,采集传说。初任郎中,后继父职任太史令,曾参与历法改革。因李陵之祸,受腐刑,出狱后任中书令,发愤完成《太史公书》(后称《史记》)。此书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,对后世史学与文学都有深远影响。后世尊称司马迁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
1. 主题及内容介绍
《商鞅立木建信》是汉代司马迁所作的一篇短篇历史散文,讲述了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的政治典故。他先在南门立木兑现赏金,以此建立政府公信力;待新法颁布后,太子触犯法令,商鞅依法处罚其老师,彰显执法公正。这既体现了改革者的谋略与胆识,也推动了秦国制度革新。故事说明国家治理的根本在于取信于民,只有执政者恪守承诺,才能让民众信服政策,从而为变革奠定坚实基础。
2. 分段赏析
第一段讲述了商鞅在变法前通过“徙木立信”的举动,以极低成本建立政府公信力。他选择“搬木头”这一简单行为,通过两次提高赏金(十金到五十金),用实际兑现承诺的方式打破民众疑虑。此举不仅验证了“赏罚必信”的治理逻辑,更以最小代价获得了百姓的信任——百姓从“怪之莫敢徙”到主动尝试,最终因政府守信而消除对新法的抵触心理。第二段则是描写了商鞅处理太子犯法事件时,以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”的强硬态度,将矛盾焦点从“太子特权”转向“维护法律权威”。他避开直接惩罚太子,转而严惩其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,既保全君主继承制度,又通过株连贵族震慑权贵阶层。此举传递出“法律高于个人”的明确信号,使秦人迅速接受“变法不可逆”的现实,最终实现“秦人皆趋令”的效果。这种“惩而不杀”的策略,既避免政治动荡,又强化了变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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